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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机关事务中心简介

  咸阳市秦都区机关事务中心是区政府领导下主管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正科级建制,1994年12月成立。事务中心内设五个科室,下设一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房产科、食堂科、卫生科、财务科和二级单位区级机关保卫科。

  机关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机关职能的要求,实施对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研究机关事务共性问题,合理配置资源,制定机关事务发展计划并实施。

  3、负责区直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机关通讯、水、电、暖供应。

  4、负责区直机关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

  5、负责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卫生和机关爱国卫生工作。

  6、负责机关大院的房地产管理,公共场所设施管理,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工作。

  7、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的饮食服务工作。

  8、参与区直机关大型活动及社会义务性活动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会议室并提供会务服务;负责节假日及大型庆典活动大院装饰和门楼装饰。

  9、负责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人武、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事务中心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为保障区直机关高效运转做出了贡献。

  一、制定和完善了后勤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了各项后勤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

  二、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机关的综合服务能力,率先拆除机关围墙、门岗,改革门禁制度,建立开放式政府,服务办事、来访群众。

  三、下大力气抓好机关水、电、暖、通讯的管网建设,保持畅通,保证供给,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建立机关办公用房分配管理制度和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实施效率和节约并重的举措,合理、高效使用办公资源。

  五、制定《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使机关环境、室内卫生、绿化美化、爱国卫生、除“四害”、控烟、健康教育等工作有章可循。

  六、认真做好机关食堂工作,努力满足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需求。

  七、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机关大院车辆管理和消防工作,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八、加强队伍建设,系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学习,提升后勤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科技、新政府的发展需求。

  1998年秦都区机关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2000年秦都区机关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2004年秦都区机关被市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称号。

  2005年秦都区机关被市政府命名为“园林式”单位称号。

  2000年全国机关后勤工作会议在秦都区召开,秦都区机关房屋租赁化管理及后勤工作受到大会表彰,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单位领导
 殷建国主任
 冯诚副主任
机构设置
科室名称负责人
  政办科 刘顺元
  财务科 王凯利
  卫生科 何雨禾
  房产科 郭延学
  食堂科 黄 宏
  保卫科 史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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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33229191、33229200
单位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